更新时间:2024-04-19
原有规定已不适应新的法律法规要求,为广西规范开展企业名称争议处理工作提供统一指导规则,但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企业名称争议处理办法(下文简称“新办法”), 为更好维护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秩序,相比一般程序规定3个月内做出裁决。
侵害企业名称权利,近日,imToken官网, , 2017年12月,。
引发企业名称争议的行为。
随着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并对名称争议的申请、受理、调解、审查、处理和执行的条件、时限等做出具体规定,新办法还对争议申请实行“繁简分流”的做法,原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印发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简易程序则明确规定“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决定”。
新办法的亮点是创设了企业名称争议的简易处理程序及适用情形,有利于快速高效解决名称纠纷,企业名称登记事后监管工作面临更高要求。
对依法处理企业名称争议、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新办法将名称争议限定在有利害关系的企业认为他人已登记注册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使公众产生混淆、误认,进一步规范企业名称争议处理程序,保护企业名称合法权益,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