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5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金额。
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执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通知提出,。
缴存职工购买合肥市(含四县一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imToken钱包, 从“安徽发布”官方微信获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