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6
双方同意建立出口管制领域对话机制,双方承诺,双方同意重启中欧酒精饮料工作组,并加强“合格中央对手方”监管合作,使谈判成果早日纳入多边法律框架, 双方同意加强中欧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在多双边框架下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就欧盟近期推出的国际采购工具、外国补贴审查、碳边境调节机制等贸易政策深入坦诚交换了看法。
双方就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改善营商环境、世贸组织改革、金融业双向开放和监管合作等达成一系列成果和共识,双方欢迎《投资便利化协定》的达成,希望欧盟支持中国尽早加入《政府采购协定》,同意保持沟通,中国证监会和欧委会有关部门将共同评估关于中央对手方监管和监管框架的等效性认定,积极推动注册审评审批进度,为对方企业提供公平、非歧视的营商环境,并增加现场核查频次, 中方高度重视欧方在婴幼儿奶粉配方注册方面的关切,并适时举行中欧化妆品工作组会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26日就第十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