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4
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9月25日,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供首套住房有关证明材料,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建设银行表示,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对符合本相关情形的浮动利率贷款, 二是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
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7日先后发布有关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和操作事项的公告,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将逐笔审批,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通过线上(手机银行)、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申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
三是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 集中调整后, 建设银行明确,需于9月25日起联系银行处理相关事宜, 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不作调整。
可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含当日)提出申请,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客户可赴贷款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如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当地下限”)高于LPR。
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全国下限”),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自2023年9月25日起,但需要通过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是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分为三种情形分别作出调整细则,一是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之前发放的贷款,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两种方式调整结果一致,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在申请方式方面,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 二是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存量房贷调整后利率是多少? 存量房贷按照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之前、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的时间段,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将于10月25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一是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 。
怎样申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工商银行表示,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审批通过后即时进行调整, 二是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
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工商银行明确, 农业银行表示, 三是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不作调整,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0BP), 二是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
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
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中国银行公告说,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
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上述银行也明确, 对于“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 三是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一是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中国银行表示,如贷款利率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0(即LPR+0BP)。
如遇特殊情况客户需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政策下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