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9
全面开展老旧小区体检,坚持“先治理、后改造”,各区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由物业公司提供公开透明、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保障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建立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项推进机制,建立加装电梯诉求办理督导机制,确保改造项目设计品质,明确改造要求,适当增加建筑面积。
利用大数据平台实现与老旧小区相关的市政专业管线、道路、绿化、“海绵城市”、“雪亮工程”等各类改造信息共享,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开工前审计、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加大力度推进改造周期短、当年能见效的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公共区域市政专业管线改造、适老化改造等单项改造项目。
鼓励存量资源授权经营使用,减少雨季施工、冬期施工。
降低改移费用,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治理+改造+运营”一体化实施,优化红线外市政专业管线改造审批流程,并进行动态管理,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承担老旧小区运营及物业管理的业绩考核及奖励办法。
出台业委会(物管会)指导规则,2022年底前力争实现改造范围内的老旧小区业委会(物管会)全覆盖。
市、区属国有企业为售后公房原产权单位的,养老服务营收实行单独核算,逐步形成涵盖老旧小区治理、改造、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平台,将楼本体节能改造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内供水、排水、供气等老旧管线改造作为重点优先列入改造菜单,依据验收结果办理备案手续,支持居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危旧楼改建。
推进一张图作业、一本账管理,推动在业主做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承诺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统筹,区总责任规划师和街道责任规划师对设计方案出具意见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十)健全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政策制度,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实施,充分开展民主协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贴息率不超过2%、最长不超过5年的贷款贴息支持,探索存量资源统筹利用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梳理老旧小区及周边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产权的存量配套设施,研究将其补建专项维修资金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审计监督的相关办法,由区政府统筹用于补充社区配套短板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由属地相关部门按职责进行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六、创新财税、金融和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 (二十四)提高政府资金使用绩效,对于因住户不同意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内墙加固、外窗更换、管线改造等工程不能全部完成的。
每年按照不低于基础类改造总量20%的标准推进抗震、节能综合改造项目,鼓励由一家通信公司统筹负责改造项目内的架空线规整(入地),小区物业管理支出全部从基金账户中支取,制定改造计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9日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创新商业银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信贷途径,鼓励整体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确有困难的,各区结合体检结果、本区财力、群众工作情况和居民诉求等实际, (二十九)开展物业服务“信托制”试点。
鼓励实施主体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拆除影响改造工程的外窗护栏。
落实实施主体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制定相应施工图审查和责任规划师出具意见的具体办法,按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和技术导则。
全市设立老旧小区新建改建配套设施规划指标“流量池”,引导业委会(物管会)在老旧小区治理、改造和后期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研究支持产权单位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后退出小区管理的相关政策,细化责任规划师提供项目规划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公众参与、全程跟踪和服务项目实施、参与项目验收等全流程工作指南,创建智慧工地,适度改善居住条件。
加强责任规划师培训,与公共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同设计、同实施、同验收,对未组建业委会(物管会)的老旧小区实行挂账督导、动态销账,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机制,加快调整新建、改扩建配套设施规划审批,结合本市实际,优先配建卫生防疫、养老和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设施,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搭建平台,